@諸暨人,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要開始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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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醫保參保單位:
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(以下簡稱“繳費基數”)申報工作即將開始!
一、繳費基數申報時間
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25日18時。
二、繳費基數申報對象
諸暨市行政區劃內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國家機關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及各類企業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基金會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(以下統稱“用人單位”)。
三、繳費基數確定辦法
(一)企業單位2022年度繳費基數按其在職職工本人2021年度全部工資性收入(包括工資、獎金、各種津補貼、加班工資等)的月平均水平(精確到元)據實申報。
(二)機關單位(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)2022年度繳費基數按其在職職工本人2021年度工資收入的月平均水平(精確到元)據實申報。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、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(警銜津貼、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)、規范后的津貼補貼、國家統一的年終一次性獎金,其余項目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。
(三)事業單位2022年度繳費基數按其在職職工本人2021年度工資收入的月平均水平(精確到元)據實申報。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、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(教齡津貼、護齡津貼、特級教師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的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)、績效工資,其余項目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。
(四)享受公務員醫保退休人員2022年度繳費基數按2021年度個人月平均養老金(退休費,精確到元)據實申報。2022年1月后退休人員繳費基數為當前退休工資。
注意:月申報工資高于繳費基數上限的,繳費基數按上限標準確定;月申報工資低于繳費基數下限的,繳費基數按下限標準確定(繳費基數上、下限金額待全省2021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另行通知)。
四、繳費基數申報方式
(一)網上申報
申報單位登錄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,使用經辦人賬號登陸,選擇“更多服務”,在“網上經辦”菜單下選擇“繳費申報與變更”模塊進行基數申報,下載模板錄入相關信息后再導入,具體操作方法如下:
1、直接打開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地址:https://zhyb.ybj.zj.gov.cn/#/unitLogin或者百度搜索“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”。

2、“單位登錄”根據注冊時的填寫經辦人賬號登錄。然后“進入單位網廳”,點擊“更多服務”。

3、網上經辦——繳費申報與變更(兩種方式)
(1)單人進行工資申報
(2)“下載模板”,可批量申報,填好模板后,“批量導入”核對無誤后,點擊“確認提交”,即可完成申報。




注:批量導入每次不能超過500人。申報完成后可通過“業務查詢”菜單下的“已審核數據查詢”模塊查詢已申報成功的人員信息。
(二)窗口申報
保密單位、統一信用代碼不存在的轉制及虛擬單位,經辦人攜帶《2022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》紙質版加蓋公章和電子版,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或鄉鎮(街道)便民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申報手續。

五、未申報調整辦法
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,醫保經辦機構將依據《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》規定,按該單位職工上年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的110%和繳費基數上、下限金額調整確定。
六、其他有關事項
(一)本次填報繳費工資的職工為用人單位全部參保人員。對2022年新增的參保職工,屬于調入的,應包括其在原單位的工資月數和工資收入;屬于新招用的,填實際收入的月平均工資。
(二)如參保人員2022年度繳費基數和2021年度相同,也需再次申報,申報基數不能為0。
(三)如果提交后發現申報錯誤,可在申報期結束前,通過基數申報模塊重新申報錯誤人員新基數,最終啟用的2022年度繳費基數以申報期內最后一次成功申報記錄為準。
(四)2022年度繳費基數啟用后不再受理繳費工資的申報和調整業務。新基數啟用前,醫保信息系統會對各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自動做“上封頂、下保底”處理,各單位可自2022年8月1日起,登錄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本單位職工2022年度的繳費基數。
(五)繳費基數的申報涉及職工的切身利益,單位申報的繳費工資需經參保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,各單位務必按實、及時申報,不得瞞報、弄虛作假。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將適時對部分單位實施稽核,對拒不按規定申報和少報、虛報、瞞報繳費工資的用人單位,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責令限期重新申報,逾期不申報的,將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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